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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艇駕訓 | 一等船長課程

Captain class program
一等遊艇船長訓練班 First Class class program
【遊艇駕照說明】 課程說明:全天班 開課日期:2024年10月18日 開課地點:台北市南港區成功路一段32號
(Google maps :T1台灣企業總部)
報名費用:38000元 ※名額有限,額滿即止,名額採繳費優先順序報名。
  • 學科

    上課時間: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
    上課日期:10月18-19-20日、10月25-26-27日
    上課地點:台北市南港區成功路一段32號(Google maps :T1台灣企業總部)

  • 術科

    上課時間: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
    上課日期:11月01-02-03日、11月15-16-17日
    上課地點:高雄愛河-興達港-小琉球三天航程(術科分兩組擇一週到高雄)

  • 【報名須知】
    1. 報名資格:取得營業級動力小船證 / 二等遊艇證 滿一年
    2. 報名資料
    (1)報名個資、報名費用 ( 匯款完才算報名完成,名額額滿為止 )
    (2)身分證正反影本、照片一吋3張(開課日繳交)
    3. 現場繳費: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446號
    4. 匯款繳費:台北富邦銀行 012 南崁分行
    帳號:821-10000-131368 戶名 : 興航遊艇有限公司
    5. 開班事項:每期招生滿十五人將如期開班,本招生單位保留更改開班日期之權利
    6. 退費辦法:
    依台北市政府訂定之「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」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,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   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,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,仍應退還。
   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。
   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 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。
   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   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 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   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補習班所收取 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    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者,該學期部分適用
    前項規定退費,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。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,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、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。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    7. 連絡方式: (1)手機 – 0920-355-745 ( 陳特助 ) (2)傳真 – (03)324-5070 (3)Email – como.moco@msa.hinet.net (4)地址 –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446號 (5)LINE線上客服 – @h.yacht
  • 【報名程序】
    完成報名資料填寫
    請加入興航線上客服 Kate的LINE
    LINE ID: kate412412 並於填表後七天內完成匯款
    匯款後請將匯款憑證 /資訊與客服Kate 聯繫
    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及金額
    以便確認是否完成報名(開課前一周完成)
    開課前三天將發佈開課相關提醒通知簡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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